根据工作需要,嵩明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退伍军人中,公开招聘6名合同制法警,现公告如下:
1、本次共招聘合同制法警6名(限4男2女)。
2、学历要求:专科以上,专业不限,退伍军人学历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20周岁—28周岁;薪资待遇:按合同制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执行,月薪2300元(含五险一金,五险一金按国家政策执行)。身高要求:男1.70米以上,女1.58米以上。
3、本次招聘工作按《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法警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采取“计算机测试+体能测试+面试”的方式考核报考人员综合能力,所录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原则上退伍军人需持有驾驶证。
4、报名时间为2016年1月4日至1月10日,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明、学历证明、一吋证件照3张等相关材料到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报名,填写报名表并进行资格审查。
5、本公告未尽事项由嵩明县人民检察院政治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71—67914100,李老师。
嵩明县职业介绍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