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是根据国务院(国办发﹝1982﹞60号)文件精神,经云南省人民政府(云政函﹝1984﹞285号)文件批准后,于1987年10月开办的一所面向云、贵、川、渝三省一市培养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宗教院校,属云南省民宗委主管的事业编制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办公室行政管理人员一名。年龄不限,具有5年以上办公室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提供有关报刊、杂志上公开发表的文章、新闻报道作品以及能够证明写作水平的其他材料或获奖证书等)。
教学管理人员一名。年龄不限,主要承担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教学管理经验,担任过教学管理相应职务的人员优先考虑。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三)热爱伊斯兰教人才培养工作。
三、工作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在试用期内,底薪2600元/月。
(二)试用期满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月薪4000元以上,同时,购买相关保险,按有关考核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三)工作期间提供工作餐。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6年5月6日-6月17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昆明市滇池路256号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三楼学院办公室。
2.网上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的电子档及扫描件发送至406310513@qq.com。
(三)报名所需携带材料
1.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根据应聘职位提供工作简历及相关工作证明各一份;
3.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
表一份(电子版和纸质的,附后可下载)。
五、招聘原则和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实行公开报名,采取面试和试用的方法进行。
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我院将电话告知,并下发面试通知。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13629490425
0871-64645561
昆明伊斯兰教经学院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