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〇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于2011年8月13日成立,为县交通运输局下属股所级行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职责为: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依据国家法律、行业法规、强制性技术标准及条文、相关规范、规程、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合同文件等,对全县辖区内公路的新建、改建及养护大修工程及客运站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材料供应等从业单位在工程实施阶段代表政府依法进行强制性的监督管理。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招聘条件 |
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 工程监督管理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公路与桥梁道路与桥梁 |
三、招聘范围、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民教育)本科及其以上应往届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院校应届(2014-2016年)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在本次公开招聘范围内。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和所需的证件、材料
(一)报名方式、时间和材料准备
1、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16年6月21日至6月27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晋宁县交通运输局四楼财务室 (晋宁县郑和路350号)
4、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3)企业在职职工的应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
(4)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本人小1寸近期彩照2张。
(6)联系人:张岚联系电话:0871-67898246
(二)报名要求
1、2016年毕业生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须由报考人员向招聘单位签署书面承诺书,如到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我县一个岗位,否则将取消考试、考察、体检及聘用资格。
3、资格审查:由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学科设置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业(学科)指导目录》、《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和《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达不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联系人、联系方式
(1)时间:2016年7月4日至7月5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地点:晋宁县交通运输局四楼财务室 (晋宁县郑和路350号)
(3)联系人:张岚联系方式:0871-67898246
2、考试方式、科目
考试方式:闭卷考试
考试科目: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综合知识、专业技术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
3、考试时间: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据笔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按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低于上述比例或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
2、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方式:现场复审,考生本人到达现场,由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
(3)所需材料:
A.考生须持学历毕业证、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B.证明本人工作技能的相关材料原件。如: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专业等级考核证书或奖状;
C.企业在职职工的应聘,须出具单位同意应聘证明原件;
D.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原件;
(4)联系人:张岚联系方式:0871-67898246
3、考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知识的运用能力。
4、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岚;联系方式:0871-67898246;
(三)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原件按时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察人选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考试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综合成绩将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如果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阶段,若笔试成绩仍然并列时,追加面试试题1题,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参加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体检
(一)考察及体检由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考察不合格者不能确定为拟聘人员;招聘单位须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在考察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由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在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在本单位及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九、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考试,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
3、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3、2016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不能出具相关证书、材料,已签订书面承诺书的,在办理招聘手续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书、材料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由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一、监督电话
晋宁县交通运输局:0871-67898188
晋宁县监察局:0871-67892287
晋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7801858
晋宁县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2016年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六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