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胜县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丽江市2016年云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省级地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丽青通〔2016〕15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县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以下简称“地方项目”)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及条件
(一)招募数量:按省、市项目办的要求拟招募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20名。(含2015年参加永胜县地方项目志愿者续签16名,2016年公开拟招募的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新增4名。)
(二)招募对象:2015年、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未就业的永胜县生源的大学生。
(三)招募条件: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能顺利完成服务期限工作;遵纪守法,作风踏实,吃苦耐劳;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一线服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司法机关处理的人员;大学期间被处分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有法律规定情形不符合志愿者选拔条件的人员。
二、录取方式
永胜县2016年地方项目大学生志愿者采取依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不含任何加分),学生自愿报名,项目办根据报名人员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三、相关要求
(一)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笔试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
(二)自愿报名,按报名人员的分数情况由高到低录取;
(三)分数并列的情况下:
1.根据加分情况(根据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加分政策执行),满足加分条件的同学优先;
2.学历高者优先;
3.优秀学生干部和曾获校级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优先;
(四)报名时需准备材料:报名时须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报名表一份,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验证后返还)及复印件一份,标准照2张(1寸),2016年参加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准考证和成绩单,各种资格证书、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原件(验证后返还)和复印件一并提供,以备参考。
四、服务期限
本批志愿者服务期限为1年。服务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志愿者达成继续服务的协议后,方可报县项目办申请延期,延期最长不超过2年。
五、政策保障
(一)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户口转回原籍或生源地人才服务中心;服务期内,志愿者在面临升学、就业机会以及自主创业时,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县(区)项目办审批同意后,可以提前终止志愿服务,并报省项目办备案。
(二)服务期满,对志愿者作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服务证书,并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等方面,享受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相关政策。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三)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的志愿者可享受大学生“三支一扶”计划的相关优惠政策。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2日至7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永胜县政府院内团县委办公室
咨询电话:0888-6521254
联系人:周钰淞
七、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永胜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永胜县招考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志愿者报名表
共青团永胜县委
永胜县西部计划项目办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