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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州2016年州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资格复审、面试、体检通知

[日期:2016-08-25] 来源:红河人才网

红河州2016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根据红河州2016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进度和相关要求,为做好2016年州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体检,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资格复审、面试(部份岗位)和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9月1日—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红河州政务服务局一楼“州人才市场招聘大厅”。具体地址:蒙自市工业园区八号路(州车管所对面)。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1、参加2016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按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

2、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报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并缴费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3.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登陆(http://www.hhzrc.cn/hhzrc/Article/Show_4489.html)查询。

(四)审核单位

由各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对本单位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五)考生须提供的材料

1.资格复审必须是考生本人到现场,除审核考生相关证件外,还须审核考生本人是否与报名系统中的照片一致。

2.资格复审须提供证件:笔试准考证(免笔试的除外)、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位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3.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一式三份),大学生村官同时还需提交《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一式三份)。

4.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审核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配偶军官证。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已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

6.资格复审时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可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

7.笔试后进行面试的岗位递补后出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情况的,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免笔试只进行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后,按实际合格人数进行面试。

二、面试:

(一)州卫计系统岗位:(岗位代码:0046,0048,0051)

详见附件一:红河州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二)州教育系统岗位:(岗位代码:0113,0114,0115,0116,0117,0118,0124)

详见附件二:红河州教育局2016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免笔试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三)州农业局岗位:(岗位代码:0014)

详见附件三:红河州农业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四)州文体广电局岗位:(岗位代码:0035,0036)

详见附件四: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红河电视台2016年公开招聘播音员面试工作安排

(五)州委党校岗位:(岗位代码:0001,0002)

详见附件五: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三、体检:

(一)体检时间:2016年9月10日上午8:00

(二)体检地点: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地址:红河州蒙自市南湖南路11号)。请进入体检的考生在规定的体检时间当天上午8:00前到达体检中心一楼大厅集中,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组织考生进行体检。未按时间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生需持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免冠五分照片和黑色钢笔。

(四)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时要将个人疾病史如实、主动告知体检医师。

2、体检时应在医师指导下检查所有体检项目,不能漏项,以免影响录取。

3、体检前3~5天饮食宜清淡,不吃油腻食物(动物内脏、肥肉等)和淀粉类产气食物,不饮酒,禁食火锅等;检查前一天不要过度疲劳,注意休息,晚上九点后禁食。体检前不要剧烈运动。

4.体检当天清晨憋足小便,空腹到体检中心检查。若无小便,请抽完血后再饮水。

5.做X线检查时,宜穿棉质内衣,勿穿带有金属纽扣的衣服、文胸;请摘去项链、手机、钢笔、钥匙等金属物品。怀孕及有可能怀孕的女性,一般不做X线检查。

6.经期及怀孕者提前与前台工作人员说明

7.体检中心为体检者免费提供营养早餐,但须在抽血、B超检查后方可进行。

8.需要复检者另行通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9.考生需认真听取工作人员交代的注意事项,体检过程中遵从工作人员安排。

10.禁止替检,不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385元/人,由考生自理,体检费由医院负责收取。

四、档案递转

报考州属岗位的考生将档案在2016年9月15日前转到红河州人才市场,需要开具调档函的,即时到红河州人才市场办理,联系电话:3738152。

五、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考过程中,应保持电话畅通,并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公告,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信息或通信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附件一:红河州卫计委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附件二:红河州教育局2016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免笔试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附件三:红河州农业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附件四: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红河电视台2016年公开招聘播音员面试工作安排

附件五:中共红河州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5日

附件一:红河州卫计委下属事业单位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doc

附件二:红河州教育局2016年直属学校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安排.doc

附件三:红河州农业局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安排.doc

附件四:红河州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直属事业单位红河电视台2016年公开招聘面试安排.doc

附件五:红河州委党校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安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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