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春县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
招聘首批资格复审和体检公告
红河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已顺利结束,依据《红河州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绿春县2016年业单位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体检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1、时间:2016年9月5-6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30时止)。
2、地点:绿春县行政中心办公楼A幢3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3、资格复审必须是考生本人到现场,除审核考生相关证件外,还须审核考生本人是否与报名系统中的照片一致。
4、按笔试总成绩岗位排名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5、资格复审须提供证件: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定向招聘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岗位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定向招聘应聘人员情况审核表》(一式三份),大学生村官同时还需提交《大学生村官参加定向招聘推荐表》(一式三份),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原件。
7、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岗位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还需提交《定向招聘驻红河州部队未就业随军家属情况审核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配偶军官证原件。
8、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及已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报考者,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交用人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材料原件。
9、资格复审和体检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从同岗位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
10、资格复审时自带一支黑色碳素笔和近期免冠彩色一寸相5张。
11、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望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二、体检
1、时间:2016年9月8日上午8:00时。
2、地点:绿春县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4222280
绿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