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益性岗位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推动卫生和计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经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研究,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专业不限;
(三)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能熟练操作办公软件;
(四)具有红河州城镇户口;
(五)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且具备《就业失业登记证》;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
蒙自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办公室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确定拟聘对象并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9月13日—2016年10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511办公室(蒙自市计生协会机关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2016年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公益性岗位资格审查表1份(填写后打印);
(2)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就业失业登记证及相关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4.资格审查:由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对报考人员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公示、聘用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蒙自人才网向社会公示3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3个月。聘用期间月工资按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
四、其它
报名联系人:吴秀琼
联系电话:0873-3721981
蒙自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