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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6年公开招聘简章

[日期:2016-09-20] 来源:云南省人社厅

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是云南省教育厅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建立健全我省的学生资助体系,监督、指导全省各级学生资助机构的工作;负责实施各类学校的国家奖助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及国家的各项资助政策;负责实施生源地贷款、就学地贷款工作;统筹管理、指导社会力量、社会团体捐资助学工作;负责全省教育外资项目的规划、申报、执行、管理、监督等工作。为加强中心人才队伍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报考人员专业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团队意识和责任心强;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在职在编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公务员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的;

3.受过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4.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

5.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6.曾参加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有违纪行为的;

7.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招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计划数及相关要求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 人数 相关要求
云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 1人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 学历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学位要求:学士及以上; 专业要求:不限 其他条件要求:有两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验。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上述条件的各类高等院校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毕业生。普通招生计划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5岁以下,即1981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需登陆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进行网上报名。考生可通过云南省教育厅网站(www.ynjy.cn)和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了解报考相关公告。

(二)报名时间

报名分为报名期(2016年10月10日00:00至10月14日24:00)和查询期(2016年10月15日00:00至10月16日24:00)两个阶段。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在报名期(即2016年10月10日00:00至10月14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www.ynpta.net)进行报名及交费。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可在查询期(即2016年10月15日00:00至10月16日24:00)登录报名网站继续进行缴费,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注意:报名期可以进行报名、报名信息修改(含资格初审未通过人员信息修改)、提交审核、缴费。查询期不再接受新的报名,但在报名期已填写过报名信息并保存成功尚未提交审核的考生,可以提交审核,但请注意仅有一次机会,如果审核未通过将不能再进行修改;已通过审核未缴费的考生在此期间可通过支付宝缴费。

(三)报名流程

报名主要流程有:登录、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提交审核、报名资格审核、网上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1.登录

登录云南社会化考试测评网(www.ynpta.net)。

2.注册

之前已在该网站注册个人用户的考生请直接登录;之前未注册的考生,请先点击首页上的“新用户注册”,然后自编用户名和密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即登录(请妥善保存用户名和密码)。

报名网络技术咨询电话:史老师  13700658330

李老师  13330535169

3.填写报名信息

点击首页上的“网上报名”连接,打开当前正在报名的考试项目目录,点击要报考的考试名称,即可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考生在填写报名信息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报名须知》,按报名信息要求填写各项信息,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报考者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最后保存数据,提交报考申请。

4.提交审核

考生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清晰的免冠电子照后提交审核,报考信息一旦提交审核,将不可修改,所以请在提交审核前认真检查报名信息的正确性。

5.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自动审核方式进行,计算机系统将根据报考者所填报名信息逐项对照岗位要求,以判断报考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

资格初审工作参照《2016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的专业进行。即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中所列出的具体专业名称或二级目录下的具体专业名称完全匹配(即字面内容完全一致)时才能通过资格初审。如果考生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向网络报名系统维护单位申请对报名资格进行人工复核。人工复核参照《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规定进行。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报考信息不得再修改。

计算机自动审核的,一般报名当天即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特殊情况要1至2个工作日查询到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联系(联系电话:0871-65141568)。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不齐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6.缴费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缴费方式。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的,可通过支付宝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报名成功;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修改报名信息,在报名期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然后重新提交审核。报名结束(即查询期结束)仍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根据省物价局和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价收费〔2011〕15号)规定,报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每人交纳笔试考试费50元。

缴费时间:缴费与报名在同一时段进行,请报考人员按以上规定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缴费流程: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点击“通过支付宝交考试费”按钮,进入支付宝页面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后,支付宝页面上会有成功付款的提示,待从支付宝页面再跳转回考生报名信息页面上后报名状态会显示为“报名成功”。若因网络及支付系统延迟等因素导致交费系统确认滞后,最迟在24小时内完成系统确认,如果交费成功但24小时后,报名状态仍为未交费时,请及时与网站管理员联系人工对账,联系电话:13700658330。

7.准考证打印

每个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具体事项以相关公告为准。报名成功并报考岗位正常开考的考生于2016年10月20日00:00至笔试考试当日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四)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同时对自己提供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者咨询报名、考试等相关招聘事宜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上午9:00至下午17:00)。

四、考试的方法、科目、范围和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上午9:00至11: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参加笔试时,须携带的文具包括: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

(二)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每人交纳面试考试费50元,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收取。

2.“专业要求”为不限。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复审方式:由本人携带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不再受理。

5.资格复审人选确定: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按照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数1:3的比例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等后续招聘程序。因本人自愿放弃或无法联系等特殊情况出现空缺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诚信承诺书(附件4);

2.公民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上注册认证后打印的有效验证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凭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相关证明(劳动合同、辞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书、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服务基层“四个项目”人员,凭服务地主管部门开具的注明服务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凭工作协议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已经离校尚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到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凭劳动合同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注:本处所称的“劳动合同”指的是合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合法劳动合同应具备的主要条款有: 1.用人单位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只要具备上述9项条款的劳动合同,即可视为合法劳动合同,不必经过劳动部门认证,不必按照劳动部门的合同样本格式设计(即:具备以上9项条款的劳动合同,即使是手写的,也予认可。以上9项条款有时是在合同或者其他证明材料里分开表述,如保险有单独的保险单,也予以认可)。虽不完全具备上述9项条款但经过劳动部门认证的劳动合同,视为合法劳动合同。

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凭营业执照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凭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劳动服务站(所)出具的灵活就业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

村(社区)干部凭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出具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基层工作经历算。

在村(社区)组织中任职的人员,凭乡镇(街道)党委或政府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的岗位。

务农两年以上人员,凭村委会开具注明务农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务农经历。

州(市)级及以上机关工勤人员,凭所在单位出具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工作经历。

曾在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现已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且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若要证明其在基层机关的工作经历,凭该基层机关开具的注明工作起止时间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工作经历

5.有工作单位的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提供相关聘用合同和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到证(报到证已进行登记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未就业证明);未就业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未就业证明材料,如《就业失业登记证》、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等。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已通过笔试考试,按笔试成绩排名进入资格复审,但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或者报名时提交信息与现场资格复审信息不一致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顺序递补考生无法联系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面试

1.进入面试人选确定。通过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如因特殊情况出现等额进入面试的,可正常进行面试,但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含)方可进入考核、体检。

进入面试人选自愿放弃的,空缺的名额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方式、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岗位履职所具备的水平和能力。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加考试时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资格复审前一天到资格复审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考生,若准考证遗失,可以在面试前一天到面试当天上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考核及体检人员的确定

(一)笔试卷面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笔试成绩将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www.ynjy.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50%。

(三)考试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将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www.ynjy.cn)公示7个工作日。

(四)公示期间,考生可申请查分(须提供书面查分申请及有效身份证件)。

六、考核、体检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考试综合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上(含60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人选。若出现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

(二)考核及体检由云南省教育厅组织实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学习情况等;体检安排拟聘人员到县级以上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在考核或体检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理由。因此产生的空缺可从本岗位应聘人员在合格分数线上(含60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一)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云南省教育厅网站(www.ynjy.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进行管理。

八、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受理举报及投诉,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五年内不得参加云南省教育厅厅属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考试;已聘用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

2.在考试、体检和考察过程中作弊的;

3.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行为的。

(三)聘用单位负责人及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回避。

九、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岗位空缺从达到体检、考察条件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本人的;

3.自接到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电话通知之日起,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聘用手续达10个工作日的。

(二)招聘公告由云南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十、监督电话

云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71-65141568

云南省教育厅驻厅纪检组:0871-65141284

附件:1.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诚信承诺书

附件1.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doc

附件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doc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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