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谋县教育局
关于2016年秋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各乡(镇)中小学校,县直属学校:
根据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中心云教认定【2016】2号文件《云南省关于做好2016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县2016年秋季办理教师资格认证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学历标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民族自治地方用汉语和当地民族语言教学地区的人员申请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暂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二、报名方式
今年教师资格认定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方法
(一)登录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报名系统:登录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第一种途径:点击网站首页右侧“教师资格申请网上申报”下的“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后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第二种途径:点击“网上申报”栏目,再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上申报系统。
(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直接点击下方“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按钮进行注册和报名。
(三)申报人必读(页面显示10秒后,“下一步”按钮才激活可用)。
(四)确认服务条款。
(五)选择认定机构: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元谋县教育局”。
(六)选择确认点:申请人要选择元谋县教育局确认点。可用搜索进行查找。
(七)阅读注意事项。
(八)填写身份信息。
(九)填写申请材料:
1、页面第一部分为“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在此页面不可修改,要修改需返回上步相应申报页面修改。
2、页面第二部分为“登录信息”,为必填信息,申请人必须填写。
3、页面第三部分为申请人其他信息,选择“暂存”时只是暂时保存申请人的申请信息,并未提交认定机构;点击“提交”才是将个人申请信息提交认定机构。
4、网上报名所用电子照片须为jpg格式,像素大小为114×156(申请人必须在认定机构要求的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前,将完整信息提交,网上申报才为成功)。
(十)完成:点击“提交”后,申请人注册成功。
(十一)登录修改和查看申报信息:点击“修改申报信息”和“修改密码按钮”可进行申报信息和密码的修改,修改后要点击“提交”按钮才能修改成功。点击右侧按钮可进行相应功能操作。
(十二)网报完成确认无误后,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品德鉴定表和体检表。
四、网上申报时间: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28日。
五、现场确认时间:2016年10月24日至10月28日。
六、现场确认地点:元谋县教育局人事股。
七、现场确认携带资料
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体检合格证明(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思想品德鉴定材料,教育学、心理学单科成绩证明,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所用照片一致)。
八、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非教育专业或非师范类毕业人员,将由县教育局组织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时间在现场确认后一天进行。
九、教师资格认定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计委、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认定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08〕735号)的有关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评费每人每次180元。
十、联系人:杨明金老师联系电话:8211054
附件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特此公告
元谋县教育局
二〇一六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