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城区的城市管理力度,推进县城人居环境提升工作,我局将公开招聘20名城市管理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性质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0名,受聘用的协管员实行合同管理,不纳入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管理范围。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热心城市管理工作,能适应城管工作要求,服从工作时间安排;
(二)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责任心强;
(三)具有洱源县茈碧湖镇常住户口,22至45周岁,高中或相当于高中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及拥有相应管理经验的人员可放宽至初中。
(四)身体健康,行动敏捷,听力、视力正常,无肢体残缺,无传染病,无其他影响工作的慢性疾病,能担任正常的城市管理巡察工作;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开除处分。
(六)男性18名,女性2名。男性身高160cm、女性身高155cm以上,其中女性2名要求学历在大专以上。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17日至4月21日。
2.报名地点: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宁新路东段),联系人:李队长,电话:5122707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退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证件彩照1张。
4.报名人员须在现场填写《报名表》,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查。
四、面试及体检事项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通过面试考核的初选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时间另定)由单位组织到县医院进行常规体检(费用自理)。
五、签订聘用合同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根据工作情况由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与其签订用工合同,一年一聘。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对表现合格者,可以续聘,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事项
(一)选拔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考评和考察过程中,凡有作假、虚报或作弊者,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提供与本人联系的方式。按照报考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其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评、体检通知等,或报考人接到考评、体检通知后不能按时到场参加考核、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报考人报名时,由本人提交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自行备份。
(四)其它未尽事宜,请与洱源县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联系。
(五)对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异议,由洱源县城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5122707
特此公告
洱源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