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司法协警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合同制司法协警38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一)合同制书记员岗位30名,其中法律专业20名、非法律专业10名;
(二)合同制司法协警岗位8名,限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三)年龄20-30周岁(1987年5月1日至1997年4月30日之间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五)具体条件:
1.书记员岗位:能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较强的速录、速记技能和一定的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
2.司法协警岗位:身高1.72米以上,具备一定身体素质。
(六)具备法院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其它条件。
书记员岗位取得司法考试A证、司法协警岗位系退伍军人的报考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24日至4月28日(9∶00-17∶00)。
2.报名地点:昆明市白云路554号盘龙区人民法院办公楼。
3.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须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从业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人员须提交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通过司法考试人员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退伍军人须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经报考资格初审合格后,提交同底近期半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前下载填写妥当的《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司法协警报名表》(附件)打印件1份,并在报名表下方的承诺书上现场签名确认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技能(体能)测试和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30%)。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是法律常识、现代汉语基础知识、语言文字综合运用能力等。
2.技能(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30%)。根据笔试成绩按1∶4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技能(体能)测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因报名人数不足未达到比例要求的岗位,可差额、等额进行技能(体能)测试。书记员岗位实行专业技能测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汉字录入技能测试,分听打、看打两部分,测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15%;司法协警岗位实行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评分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占总成绩的40%)。根据笔试、技能(体能)测试两项成绩之和,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含末位并列人员)。因进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出现缺额,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书记员岗位、司法协警岗位体检标准统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司法协警岗位适用特殊体检标准里视力要求的“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条款。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因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政审合格者,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与管理
对拟录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工单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安排到相应岗位进行试用,试用期限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劳务派遣单位(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形式到用工单位工作。
合同制书记员、司法协警在合同期内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自觉服从用工单位的管理。对合同制书记员、司法协警的考核由用工单位负责,考核不合格的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协议》通知劳务派遣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制书记员、司法协警身份随劳动合同的订立、解除或终止而产生和消亡。
六、待遇
合同制书记员、司法协警的薪资标准为每月4400元(含单位、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及劳务派遣服务费)。“五险一金”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购买。
七、纪律与监督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并保证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如发现有违反纪律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录用资格,终身不得参加用工单位组织的相关考试。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871-65095980)。
八、其他
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料信息必须准确,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并适时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官方网站( http://www.kmplfy.gov.cn)、微信公众号(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关注招聘动态。若因报考人员上网不及时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此公告解释权归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政策咨询电话:0871-65732046、0871-65732052)。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2017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