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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2017年招聘事业单位面试方案

[日期:2017-06-16] 来源: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曲靖市财政局

2017年委托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方案

为做好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结合曲靖市财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面试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曲靖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免笔试岗位的报名合格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由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进行等额面试。

(二)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前3天向曲靖市财政局提交本人署名《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不按规定提交或拒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由于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面试人员空缺或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进行等额面试,并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由曲靖市财政局在规定网站上公告岗位变动情况。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备课(教案设计)和讲课方式进行。面试所需时间为60分钟。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备课(教案设计)和讲课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应不低于60%。面试合格成绩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

1.备课(教案设计)。备课教材由面试组织机构统一提供,由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同一考场、同一时间内根据统一的教案格式进行教案撰写。备课时间30分钟。

2.讲课。讲课内容即为备课内容。由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讲课时间10分钟。

(三)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须在曲靖市第二纪工委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专业类考官不得少于60%。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暂定为2017年8月12日上午8:30分开始,如情况有变,将另行电话通知考生面试时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面试地点:曲靖财经学校(珠江源大道旁曲靖市职教中心内)。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宜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及警戒线、警戒区,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需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等材料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

(七)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由主考官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面试时间到,主考官宣布面试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岗位面试完毕后统一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

(十四)面试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备课成绩总分30分,讲课成绩总分70分。

1.备课成绩计算方法。备课成绩总分30分。由7名面试考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考生备课成绩。7名考官评出的备课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备课成绩,备课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折算)。

2.讲课成绩计算方法。讲课成绩总分70分。由7名面试考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定考生讲课成绩。7名考官评出的讲课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5人)所得出的平均分数为该考生的讲课成绩,讲课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不进行“四舍五入”折算)。

3.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进行“四舍五入”折算),考生面试成绩=备课成绩+讲课成绩。

若面试成绩出现第1名并列的,由曲靖市财政局重新组织该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人员面试,以第二次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2017年3月31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曲靖市2017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由曲靖市第二纪工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成绩计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曲靖市财政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四)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面试资格、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处理。

(五)对违反面试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对违反规定的面试,由面试主管机关责令纠正或宣布无效。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曲靖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曲靖财经学校:0874—8978734

曲靖市财政局:0874—3125357

监督电话: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二纪工委:0874—3128213

曲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0874-8967925

0874-8967943

曲靖市财政局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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