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
关于面向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勤人员
公告
因工作需要,参照公务员公开选调相关规定、程序,经区委组织部研究,拟选调一名工勤人员到区委组织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范围及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面向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工勤人员,共计选调1名。
二、选调岗位
区委组织部工勤岗(从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三、报名条件
(一)参加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3.能坚持长期加班,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4.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2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受处分期间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7年7月24日至7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区政府行政中心16楼1606室)
联系人:孙文梃
联系电话:0871-63632685
2、报名要求
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五华区公文交换系统上自行下载《五华区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1,A4纸双面打印),由本人工整填写,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现场报名,报名时交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入职不满三年的提供入职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等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人员须如实准确填写各项报考信息和提供相关证件,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本人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
选调计划数与实际报名数比例原则上须达到1:3方可开考。通过资格审核进入笔试和考核评价程序的人员名单将通过五华区政府政务网、五华区公文交换系统、五华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
五、考试
(一)笔试
1、考试时间:2017年7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
2、考试地点:区行政中心四楼中型报告厅
3、考试科目:干部人事档案审核、管理业务能力测试
(二)考核评价
考核评价分为加分项和扣分项。加分项考核内容为:
1.学历。大学学历加10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加20分。
2.工龄。参加工作时间不满五年的不加分,超过五年的,每多一年加2分,最高不得超过30分。
3.奖励。获区级奖励的,加5分(年度考核嘉奖不计入加分项);获市级奖励的,加10分;获省级奖励的,加15分;获国家级奖励的,加20分。累计计算总分(有奖励均计算分值),最高不得超过50分。
扣分项考核内容为:
1.受到市级部门通报批评的,1次扣20分;受到区级部门通报批评的,1次扣10分。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考核评价成绩计为0分,取消笔试成绩;处分期结束但不满3年的,一次扣10分。
3.多次受处分累计扣分。
参考人员需按照上述内容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未及时提交的不予计算加分内容。
(三)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考核评价×50%
(四)成绩公布
综合成绩将通过五华区政府政务网、五华区公文交换系统、五华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考察人选。如总成绩相同,则均确定为考察人选。
由区委组织部负责考察工作,考察重点为人选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
七、公示与调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五华区政府政务网、五华先锋微信公众号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
八、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由区纪委派出第一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
(一)选调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全面接受社会的监督。
(二)严肃选调工作纪律。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
2、报考人员在选调、考核过程中有舞弊行为的;
3、报考人员所在单位负责人不如实提供表现情况或伪造有关档案材料的;
4、工作人员在选调、考核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
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资格;如已办理调动,一经查实,退回原单位;对在选调工作中的工作人员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其他
本公告由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联系电话:0871-63632685;
中共五华区委组织部
2017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