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等
后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及面试等后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结果
经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复审,现将审核结果进行公告,详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汇总表》。
如对资格复审结果有异议,请于2017年8月3日17:30之前向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电话:0692-3028133 0692-3029234)反映。
二、面试工作通知
请资格复审合格且签字确认的拟进入面试考生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携带面试所需的本人证件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上述证件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7年8月6日星期日下午14:30-17:30;
面试候考地点: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春晖楼1-101教室。
考生须于2017年8月6日下午14:15前到达面试候考地点,未按时到达者按自动弃考处理。
(二)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1)艺术系专技岗位面试
1.艺术系舞蹈学专技岗位(岗位代码3692210011)的面试分说课、专业技能展示和面试提问三部分。
2.专业技能展示由考生向面试专家组现场表演最能体现自己专业技能的一段舞蹈,所需设备道具自行准备,表演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说课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自主选择内容,说课必须脱稿,不提供多媒体,可采用手写板书形式展示说课内容,说课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由每位专家提1—2个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
(2)其他专技岗位面试
1.党政办(岗位代码3692210001、3692210002)、经管系(岗位代码3692310003)、理工系(岗位代码3692310006)、社科系(岗位代码3692210004)、外语系(岗位代码3692210007)、学生处(岗位代码3692210009)的专技岗位面试包括说课和面试提问两部分。
2.说课由考生在本专业领域内自主选择说课内容,说课必须脱稿,不提供多媒体,可采用手写板书形式展示说课内容,说课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由每位专家提1—2个问题,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
注:外语系专技岗位的考生要求使用缅甸语进行说课及回答专家提问,其它七个专技岗位的考生说课统一用普通话。
(3)管理岗位面试
计财处(岗位代码3692110001)、后勤处(岗位代码3692110002)的管理岗位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三)面试成绩计算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艺术系专技岗位的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说课成绩×30%+专业技能展示成绩×40%+回答提问成绩×30%。
4.其他专技岗位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说课成绩×50%+回答提问成绩×50%。
5.管理岗位的面试总成绩计算
以专家对应试者回答提问情况给出的成绩计算。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按从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排前。若同一岗位出现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专题报告省厅另行研究。
招聘岗位中博士研究生毕业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体检时间:2017年8月7日上午;
体检地点:云南省德宏州三师医院;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情形或个人放弃时,可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者,报经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批后,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聘用通知,由学校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拟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相关证书。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未尽事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92-30292340692-3028133
监督电话:0692—3028284
附件:《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结果汇总表》
2017年7月26日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