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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曲靖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警岗位)公告

[日期:2017-12-21] 来源:曲靖市人民政府

曲靖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警岗位)公告

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为更好的完成新形势下公安特警面临的新任务,弥补公安特警部门警力不足现状,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警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特警岗位勤务辅警30名:男性26名、女性4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

3.热爱特警辅警工作,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无重大疾病。

5.年龄及身高要求:男性年龄18-28周岁,身高1.70米以上;女性年龄18-25周岁,身高1.65米以上;未婚。【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0日以前(含30日)】

6.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学历可放宽至初中以上。

7.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专门技能人员。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4.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或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

5.曾因个人因素被公安机关解除辅警人员劳动关系(合同)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7年12月21日至12月25日(含周末),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报名地址: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22室(白牛巷延长线,联系电话:0874—3392599)。

报名方式: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1)。

2.《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2)。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半寸白底彩色免冠近照3张(含电子照片)。

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人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市公安局按照招聘的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获准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曲靖网上公安局(http://www.qjsgaj.gov.cn/)公布。

(三)领取准考证。

准考证由曲靖市公安局统一制作,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于12月 27日到曲靖市公安局特警支队2-22室领取。

五、考试测评

(一)笔试

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范围:公安基础知识(包括《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时事政治。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为准。参加考试人员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笔试。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的基本素质进行当面测试。面试方式为考官与考生面对面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以个人形象、队列动作、语言表达等为主。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曲靖网上公安局公布的时间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能测试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女性800米)、引体向上(女性1分钟仰卧起坐)、立定跳远。体能测评实行单项百分制,测试标准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附件3)执行。体能测评单项成绩低于30分则该项不计成绩,总分低于240分即为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以曲靖网上公安局公布的时间或电话通知时间为准。

(四)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体能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20%。计算公式:综合成绩=面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60%+笔试成绩×20%。

(五)综合成绩的公布及查询

综合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于体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曲靖网上公安局(http://www.qjsgaj.gov.cn/)公布。综合成绩仅限2017年度有效。

(六)政策性加分

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被评为革命烈士的子女综合成绩加5分(包括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对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综合成绩加2分。

革命烈士子女须提供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户口证明(须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子女需提供民政部门或县级及以上公安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户口证明(用于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以上加分证明材料请于报名时由考生本人提供。

六、政审及体检

根据考生在本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程序,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体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优先招聘在职公安民警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体检参照《公务员(人民警察)录用体检标准》到考录公务员体检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程序,政审考察参照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公务员)政审等有关要求进行。体检、政审考核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分别递补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政审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体检、政审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在曲靖网上公安局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为保护考生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八、聘用及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合格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含岗前培训)。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与曲靖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内由市公安局负责缴纳社会保险,工资待遇按照《曲靖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确定(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4400元左右核定,含五险),同时享有伙食和住宿保障。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按规定取消报考人员的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九、注意事项

(一)招聘期间的相关信息统一在曲靖公安局(http://www.qjsgaj.gov.cn/)网页上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自行负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人和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发布的一切有关本次考试信息均与本次考试的主管部门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违反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曲靖市公安局纪委(监察室):0874-3392216

咨询电话:0874-3392599

本公告由曲靖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

1、曲靖市公安局机关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

3、曲靖市公安机关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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