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市就业中心就业招用工信息2018年第28期)
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人数
本次招聘人数为1名,所招人员须符合公益性岗位管理条件,聘用后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三、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
(三)28周岁以下(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2016年及以前毕业,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和文字录入,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
(四)招聘专业:文秘类、档案管理类、计算机类;
(五)身体健康,体貌端正;
(六)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受理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的;
3.被相关单位开除并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
4.其他不宜应聘人员。
四、报名时间
2018年5月2日-至5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方式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参加招聘的人员到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报名(麒麟北路18号),联系人:代老师,联系电话:0874-3290352。
(二)参加招聘的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所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同时携带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六、资格审核
委托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审核。
七、组织面试
面试由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结合岗位实际需要,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体检及聘用
通过面试的人员须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它事项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合格后正式录用,与市人才服务中心签订合同,每年一签,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正式录用后工资为每月3000元(个人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四)本公告由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曲靖市人才服务中心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