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我县社会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科学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6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和《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录原则,现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
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或国家承认的中专及其以上学历,年龄在18岁以上至35岁以下(1979年5月22日—1996年5月22日期间出生),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详见《石屏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
4、曾参加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违纪不满5年的;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未满5年的;
6、曾被开除公职的;
7、现役军人;
8、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招考岗位请登陆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进行查询。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的网址为:www.hhzrc.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报名系统注册报名
考生可在2014年5月20日9:00至5月22日17:00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注册并报名。每名考生只允许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无效。报名时,考生首先要进行用户注册,并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
2、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将采取系统自动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先由报名系统对考生的“性别、民族、户口、年龄、学历、学位、报到证或登记证、学历类型、毕业年份、专业类别”等10项信息对照招聘岗位条件进行自动审核。自动审核通过的考生,再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考生的“照片、其它”条件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报名资格初审时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考生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证书证件上的内容完全一致(如:岗位中专业要求“统计类”的,则考生毕业证上的专业必须是专业指导目录中“统计类”的专业,否则不予审核通过)。报名过程中若考生专业未在《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中,由考生手动输入毕业证的专业名称,然后提交人工审核。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审核通过后,即可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缴纳50元报名费,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3日17:00。
(四)开考比例
此次招聘设置1:3的开考比例,若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的三倍,将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五)退费
因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导致岗位取消招聘,或重复缴费的考生,由原缴费银行直接退还报名费。但已开考的岗位,因考生原因届时不能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考生可在2014年6月20日至2014年6月21日期间,登录红河人才网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方式和内容
(一)考试方式
根据招聘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此次招聘采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或专业知识笔试两种考试方式进行考核。其中:石屏县文化馆演员兼主持人(041)和石屏县广播电视新闻中心女播音员(042)属专业性很强的特殊岗位,采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4日至26日期间,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其余岗位全部采取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考核,考试时间为2014年6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内容
1、采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岗位(岗位代码041、042)的考核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测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者为考核测试不合格,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考核测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素质能力。
2、采取专业知识笔试岗位的考试成绩满分为150分,考试合格分数线为90分(含90分),低于90分者为考试不合格,不得进入资格复审。其中:龙武镇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技术员(028)、哨冲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旅游管理(029)、大桥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技术员(034)、牛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机辅导员(038)、县图书馆图书管理员(040)等不限专业或专业性不强的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余专业性较强的岗位,考试内容为行业或岗位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教材。
六、资格复审、体检和政审
(一)资格复审的程序和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和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结束后,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岗位,对成绩并列人员通过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进行确定。资格复审时间为2014年7月16—17日,复审地点设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资格复审主要对照岗位信息,查验考生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岗位要求是否一致。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照该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递补人员时,对成绩并列人员通过专业知识笔试的方式,进行加试后再按加试成绩确定),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 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二)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体检,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布,并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带队到石屏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
(三)政审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工作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政审工作严格按《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进行。
七、拟录用人员的确定
(一)资格复审、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红河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七天。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政审,出现拟录用人员空缺时,从该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或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递补如出现成绩并列的进行加试。
(二)对于不明确到具体招聘单位,将同类型岗位合并为一个岗位进行招聘的岗位,由合并招聘岗位中被确定为拟录用的人员,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岗的方式确定具体拟录用单位和岗位。
八、录用及录用后的管理
(一)公示期内未接到不良反映的,填写《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事业单位招聘干部审批表》,并提交《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一份;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件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二)新录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录用后按红政发〔2005〕40号文件管理,并实行人事代理。
九、纪律要求
1、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邀请县人大、政协机关参与监督。考生若发现影响公开、公平、公正的行为,可直接向县纪检监察和人大、政协等监督部门反映,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按原国家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2、考生填写和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出现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舞弊或协助他人舞弊,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未经单位同意擅自报考等违纪现象,立即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体检或政审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十、 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十一、 本简章由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4855097
附:
1、石屏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石屏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能力考试方案
3、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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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屏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公示).doc
石屏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公示).xls
石屏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素质考核测试实施方案(公示).doc
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分类试行指导目录(20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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