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2014年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
资格复审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及《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就曲靖市2014年市属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方式:市属事业单位的资格复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由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初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的方式进行。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由相应的市属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各单位参加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于7月23日上午8:00时到场。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4年7月23日― 24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时—18:00时。
三、资格复审地点:曲靖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曲靖市麒麟北路18号),联系电话:0874-8967943。
四、资格复审的对象: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登录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qjrs.cn)、曲靖党建网(www.qjdj.gov.cn)查询相关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不及时上网查询公告或通讯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六、资格复审指导与监督:邀请市委组织部及中共曲靖市纪委派出第三纪工委领导现场指导与监督。
七、资格复审内容:资格复审是对拟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比对审核。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持相关证件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审核。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信息与网络报名信息不相符的,视为填报虚假信息,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及以后程序的一切资格;情节严重的,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八、资格复审程序:领取并如实填写《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表》→学历审验→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确认。
九、资格复审对象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的材料
1.未就过业的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毕业生就业登记证》、《准考证》、政策性加分证明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过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成人教育考生还须提供档案部门密封完好的学籍档案。
2.有过就业经历的毕业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退)证明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原用人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未就业保证书、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贴资格复审表)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在职人员报考须提供: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人员由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参工年限或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年限证明、在其他用人单位就业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和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登记的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参保凭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电子注册学历打印件或省级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已婚人员须提供县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证明。
5.2014年毕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必须于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和其它证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该考生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录(聘)用资格。对于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的考生,可由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其毕业证、学位证等各类证书的复印件,在其他条件均符合的情况下,资格复审时方能通过。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及相关规定。
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