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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理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选聘大理市中医医院院长公告

[日期:2019-08-06] 来源:大理市人民政府

大理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开选聘大理市中医医院院长的公告

根据中央组织部、国家卫健委《公立医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及《大理市公开选聘大理市中医医院院长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拟公开选聘大理市中医医院院长。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大理市中医医院院长1名。

二、报名范围

大理州辖区内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在岗人员。

三、拟聘人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政治强、促改革、懂业务、善管理、敢担当、作风正,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2.专业素质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医学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业界声誉好。

3.组织领导能力强。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品行修养好。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遵纪守法,廉洁从业,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

5.有医院实践管理经验和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的优先考虑。

(二)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2.男性不超过55周岁;女性不超过50周岁(已经担任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女性年龄可以不超过55周岁)。

3.具有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其他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8月10日—20日。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大理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大理市海东市级行政中心五号办公楼四楼大理市卫生健康局改革发展和信息化科)。

(四)报名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任期内医院发展规划;

3.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重要荣誉证书等;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5.证明履职能力的其他资料;

6.被确定为正式竞聘候选人的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和所在县(市)主管单位同意竞聘证明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由市医管办通知正式竞聘候选人提供证明材料)。

报名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五、有关事项

(一)公开选聘程序

报名参加公开选聘人员通过大理市公开选聘大理市中医医院院长工作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后,由市医管委确定正式竞聘候选人。正式竞聘人选确定后,市医管委组织公开竞聘演讲,并进行投票表决,确定拟任人选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办理正式聘任手续。

(二)待遇及任期

1.大理市中医医院已经纳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院长及其他领导班子全部取消行政级别。

2.在不具备条件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前,院长薪酬待遇暂按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执行。市医管委对院长实行年度绩效考核,并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兑现奖惩。

3.任期。公立医院院长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五年。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市医管委按照《大理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章程》和《大理市公开选聘大理市中医医院院长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72-2251605(大理市卫生健康局)

监督电话: 0872-2281577 (中共大理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组)

大理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8月5日

附件:大理市公开选聘大理市中医医院院长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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