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会泽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人员公告》和《会泽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面试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组织机构
本次面试工作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成立面试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会泽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负责面试有关具体事宜。
三、面试人员的确定
(一)拟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以下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1︰2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则一并进入面试。(需等额面试的岗位,须报经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批准后方可进行。)
(二)资格复审结束后,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规定网站进行公示。
(三)进入面试人员于8月1日下午17:30前到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面试确认手续,领取《面试人员须知》及《面试时间安排表》。
(四)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在面试开始前3天向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保障局提交本人亲笔填写的《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既不按规定提交《曲靖市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又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违反考录纪律人员处理,五年内禁止参加曲靖市行政区域内的招聘考试。资格复审结束后,进入面试的人员若在面试开始3天前申请自愿放弃面试资格,造成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无递补人员或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岗位需等额面试的,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进行。同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在2人及以上的,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2比例时,须缩减招聘计划数以达到1:2的面试比例,缩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特殊岗位及特殊行业需调整面试比例或等额面试的,须报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调整面试比例或进行等额面试。递补人员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并向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放弃和递补情况说明。
四、面试方式及内容
(一)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考生每人的面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二)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综合素质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两部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专业能力所占分值不低于60%。
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必须达70分(含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面试考官的组成
面试考官由面试领导小组聘请具有中职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组织(人事)工作三年以上经验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在面试前从面试考官人选中抽签确定,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专业类考官不少于60%。
六、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4年8月2日上午8:00。
面试地点:会泽县东风小学(原钟屏中学)。
面试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有关面试事项的公告。
七、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设面试考场、候考室、候分室。
(二)面试考场设考官席、考生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音像录制席,实行封闭管理。
(三)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方式、程序、方法、评分标准、面试纪律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的培训。
(四)面试工作人员包括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引领员、音像录制员等。制定并明确面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
(五)考官、考生以代码和顺序号表示。考官组成及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生公布或对外泄露,考生姓名等个人基本信息不得向考官通报。
(六)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或户口本)、毕业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面试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核对面试考生本人身份,并向面试考生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考生面试先后顺序在面试前抽签确定,并由面试考生在《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该岗位面试工作照常进行,不再递补和重新组织面试,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七)面试考生在等候面试过程中有特殊情况需要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
(八)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及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及有关资料一律于面试前交指定人员保管。
(九)面试由主考官主持进行,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号引领考生进入考场,只叫顺序号。
(十)保密员在纪检监察人员的监督下,将密封的试题送到主考室,交给主考官。开考前在考生监督下拆封试题。面试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发放的试题全部回收。
(十一)考生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面试试题内容。
(十二)记时员在面试规定所需时间结束前5分钟提醒考生。答题时间到,主考官宣布答题结束,考生完成面试。面试考生不得带走题签和草稿纸,考生退出考场后进入侯分室等待公布面试成绩。
(十三)按岗位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考生的最终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考生核对本人抽签顺序号和面试成绩无误后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考生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在规定网站上进行公示。
(十四)面试实行过程录音、录像,并与有关资料一同存档保管。
八、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一)面试成绩计算方法
在一个考生的面试结束后,根据评分标准和考生的表现,考官在各个测评要素相应得分栏中按满分10分参考评分标准给分,签名认可。
面试计分采用计算机计分,对7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各测评要素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算出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二)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权重比例计入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笔试加分)÷2.5×50%+面试成绩×50%;
2.没有加分情况的考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综合知识成绩+专业知识成绩)÷2.5×50%+面试成绩×50%。
九、考核、体检及录(聘)用等有关事项,按5月25日在规定网站上公布的《会泽县201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公告》执行
十、纪律及监督
(一)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的工作纪律
1.在面试工作中,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树立保密观念,确保面试工作的客观、公正和保密,若发现泄密或评分、统计显失公正,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 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按照《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文件规定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泄露面试内容及其它面试工作秘密的工作人员,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4.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在到达指定地点时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交监督人员保管,确需与外界联系的,征得监督人员同意,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如发现有手机已交监督人员保管,还另有通讯工具的考官及工作人员,一律取消该面试考官的考官资格及工作人员资格,按泄露工作秘密处理。
(二)面试人员应遵守的纪律
1.面试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并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者后果自负。不按规定的时间到达,迟到3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由此导致面试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2:1的岗位,可继续进行面试。
2.面试人员必须听从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特殊情况下,须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人员不得向面试工作人员打听任何有关面试秘密的内容。
4.面试人员不得在面试场所内谈论与面试有关的话题。
5.面试人员进入待试场所后,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给工作人员,面试结束(宣布成绩)后,从候分场所领取。违反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已经知晓面试成绩的面试人员,须马上离开面试场所,不得再进入待试场所,违反者取消面试成绩。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74—5688819
监督电话:中共会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县监察局
0874-5688579
中共会泽县委组织部
0874-5688824
会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