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指导性意见>的通知》(曲人社[2013]56号)文件精神,结合《宣威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为使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宣威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面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8月7日上午8:00开始至进入面试考生全部面试结束。
地点:宣威市第九中学。
三、面试对象的确定
1、按招考计划数以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由高到低1:2的比例确定并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进入面试。
2、通过资格复审的定向招聘人员。
四、组织领导
成立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工作领导小组,面试工作在宣威市教育局和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进行,由宣威市教育局组织,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五、面试方式
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采用问答的方式用普通话进行。面试以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业务要求的综合素质和教学能力为主。
面试实行考官实名制打分,面试总分为100分,每组7名考官,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面试考生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尾数按4舍5入计算。考生成绩由计分人员认真计算,经主考官、监督人员签字后宣布,考生应在成绩通知单上签字认可。
六、考官确定
每组考官按1:3比例确定21名人选,由纪检监察人员现场随机抽签确定7名政治素质强、思想品德高尚、业务素质高、综合能力强、公道正派并具有中级及其以上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面试考官小组,由纪检监察人员确定一名主考官。面试考官小组负责命题和面试工作,被确定为考官的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七、面试分组
根据考试层次、科目共设11个综合面试组。
2014年教师招聘面试考场设置
考场 | 科目 | 岗位数 |
第一面试考场 | 小学语文A组 | 16 |
第二面试考场 | 小学语文B组 | 15 |
第三面试考场 | 小学数学A组 | 14 |
第四面试考场 | 小学数学B组 | 16 |
第五面试考场 | 小学英语 | 14 |
第六面试考场 | 小学计算机 | 7 |
小学美术 | 2 | |
小学体育 | 4 | |
第七面试考场 | 小学音乐 | 9 |
小学特教 | 1 | |
小学特教语文 | 1 | |
小学苗汉双语 | 1 | |
幼教 | 1 | |
第八面试考场 | 小学语文定向招聘 | 13 |
第九面试考场 | 小学数学定向招聘 | 14 |
第十面试考场 第十面试考场 | 初中语文 | 1 |
初中数学 | 1 | |
初中英语 | 8 | |
初中物理 | 1 | |
初中政治 | 2 | |
初中音乐 | 1 | |
第十一面试考场 | 高中语文 | 1 |
高中数学 | 4 | |
高中英语 | 3 | |
高中化学 | 2 | |
高中历史 | 1 | |
高中体育 | 1 | |
高中地理 | 5 |
八、工作人员安排
每个组统分员2人(共22人)、纪检监察24人(含2名领导)、引领员1人(共11人)、录像员1人(共11人)。每个候考室工作人员2名(男、女各1名,共22人)、候听分室工作人员1名(共11人)。场外巡视每层楼2名(男、女各1名),所有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
九、面试实施程序
(一)工作人员(含纪检监察人员)
1、8月7日上午7:00集中点名,宣读分组人员名单。
2、7:10关闭收交手机。
3、7:15培训相关业务。
4、纪检监察领导作纪律要求。
5、签订保密责任书。
(二)考官
1、8月7日上午7:00考官候选人集中点名。纪检工作人员抽签确定考官。
2、7:15关闭收交手机。
3、7:20教育局、人社局领导讲话,纪检监察领导作纪律要求。
4、7:40签订面试工作责任书。
5、7:50考官学习《面试考官须知》,熟悉相关业务。
6、8:10考官分组命题、审题、封题交监督员。
(三)考生
1、8:00考生集中点名,由候考室工作人员负责,并宣读《面试考生须知》。
2、迟到15分钟(8:16)以后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3、收交考生通讯工具,实行封闭管理。(交候听分室)
4、8:16考生抽顺序号。(有不同学科、层次的由考生代表抽签确定其顺序,再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纪检人员作记录,并发给考生考号。
5、请考生代表抽试题。
6、面试先由纪检人员验证(验毕业证、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后再进行面试,中途不休息,考生和考务人员午饭、晚饭安排盒饭(考生自费)。
7、纪检监察人员提交面试监督报告。
十、面试纪律
(一)在面试工作中,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客观、公正和保密的原则,执行有关回避、监督与违纪处罚等规定,对违反面试工作纪律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和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面试考官、监督人员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面试公正的,应实行回避。
(三)考生必须在8月7日上午8:00点以前到达考点,携带报名条件要求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参加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者取消面试资格。未按时到达候考室参加面试抽签或已抽签而未参加面试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导致录取人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岗位,不再递补,面试继续进行。
(四)考生应当遵守面试纪律,听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在面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下依次入场,不能在中途随意离开指定地点,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其他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视情况轻重,可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面试资格的处理。
(五)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监督考生、考官和计时计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考试规则和纪律,维护考场秩序,如发现有违规违纪的应立即制止,如发现考生透露个人信息的应立即取消考生面试资格;考官不对考生进行追问,如发现考官诱导考生回答问题,监督人员则应提出更换考官。
(六)命题组工作人员命题结束后,在纪检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实行封闭管理,直至面试结束。
(七)此次招聘教师面试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面试采取现场录像,并保存至招聘工作结束。
十一、其他
本方案由宣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宣威市教育局人事股:0874-7123559
监督电话:宣威纪委派出第五纪工委:0874—7162194
宣威市教育局纪委办公室:0874-7123686
宣威市人才服务中心:0874-6189647
宣威市教育局
宣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