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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2020年秋季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日期:2020-09-07] 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网站

盘龙区2020年秋季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盘龙区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云南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市教育体育局的工作安排,现将盘龙区2020年秋季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一)申请对象

1.户籍在盘龙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驻盘龙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3.持有盘龙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4.持有昆明市盘龙区公安机关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昆明市盘龙区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昆明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我区申请人相同。

5.以上人员年龄均要求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应当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要求,在全国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或符合条件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2.云南省2016年前(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直接认定:

(1) 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

(2) 高等院校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

(3) 高等院校全日制小学教育专业专科、本科和教育硕士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可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

其他情况均按照非师范教育类专业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政策执行。

(七)认定范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网上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0年9月11日9:00至9月18日17:00期间的系统开放日。注:秋季仅限满足条件的社会考生报名。

(二)报名流程

1.符合盘龙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上申报(网报流程指引详见附件一),申报时应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现场确认点(选择“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网报时间截止,报名端口将自动关闭。

2.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的申请人确定任教学科须与报考专业相同。

3.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20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

2020年开始,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中“常见问题”第4条)。

三、现场确认

(一)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

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及周末除外)。

2.地点

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481号3楼327办公室,联系电话:0871-63199730。

(二)需提交的有关材料

现场确认需申请者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应的地点进行。确认时应按顺序整理提交以下材料(准备样式详见附件二):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经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后,体检结论签署“合格”且有体检医院意见并加盖公章的《云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附件三)原件。有关事项为:

(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由申请人下载后,粘贴本人一寸照片自行到医院体检。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有效期为半年(2020年3月1日及以后)。

(3)对申请人孕期拍摄X光胸片相关事宜的处理意见如下:

ⅰ对于申请人已怀孕的,向医院提供相关已孕证明,可免检胸片;

ⅱ疑似怀孕的,可以到医院检查,凭检查结果,已怀孕的,可免检胸片;

ⅲ备孕、哺乳期一律不免检胸片。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云南省2016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同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含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在盘龙区的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盘龙区户籍但持有盘龙区公安机关签发并在有效期内的《云南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需提供《云南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驻盘龙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注: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所需材料凡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此处所指的纸质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国考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等;校验不通过及其它系统暂无法校验的材料则需提供相关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认定及证书领取

现场确认审核工作完成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请于2020年10月21日至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受理凭证到现场确认地点查看认定结果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盘龙区教育体育局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一: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附件二:昆明市盘龙区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准备须知

附件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附件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昆明市盘龙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9月7日

来源:http://kmpl.gov.cn/c/2020-09-07/45005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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