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畴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中心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不断适应单位业务发展需要,更好地为全县妇女、儿童服务,经中心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会议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临床医学:临床医生岗位3人(妇产科医生1名,内儿科医生2名);
(二)临床护理:护理岗位5人;
(三)影像:医学影像1人;
(四)文秘:文秘岗1人。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人岗互适的原则;
(三)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具体条件
(一)临床医学岗位:从事临床工作,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是临床医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妇产科医生限女性,资格证书不做硬性要求,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及以上者优先;无证人员聘用后,三年内未取得资格证书,将自动解除聘用合同;
(二)临床护理:从事临床护理工作,报考人员为护理学或助产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必须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提供资格考试成绩证明);助产士优先、主管护师优先。
(三)影像:从事医学影像工作,报考人员为医学影像专业或临床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有医学影像或B超工作经验,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五)文秘:从事文秘工作,报考人员为文秘,文秘学,办公自动化与文秘,文秘与办公自动化,公共关系与文秘,公关与文秘,公关文秘,文秘与档案,文秘与档案管理,医学文秘,现代文秘,现代文秘与公共关系,计算机类、汉语言文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35周岁,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优先。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热爱卫生事业;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专业条件要求;
(五)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4日—2020年11月29日(周末正常报名)。
2.报名地点:西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办公室(三楼)下新民,联系人:胡国贵,招聘热线:0876-7627492。
3.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表。
(二)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资格证及执业证书(资格考试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或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近期免冠小1寸彩色照片1张。
(三)考试
1.考试方式
考试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采取百分制计分,笔试占总分50%,面试占总分50%。笔试成绩公示后,进入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出现成绩并列的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数,如达不到1:2比例的,则该岗位人选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影像岗、文秘岗只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100分。护理岗位主要考核《基础护理学》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第六版)中的内容;临床医生岗位主要考核内科学、外科学、妇产科学、儿科学、急诊科学的相关内容。
②面试。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评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技巧及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予以计算并公布。
2.统一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9:00点直至考试结束。
笔试地点:保健院三楼支部会议室
面试时间:2020年11月30日(星期一)15:00点直至考试结束。
面试地点:保健院九楼会议室
3.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设置成绩合格分数线。参加应试人员,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下一步招聘人选。出现成绩并列,无法确定人选的,按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历、工作年限、户籍地等条件确定拟聘人员。
(四)体检
拟聘人员健康体检在我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负,其中委托其他医疗机构进行胸部透视。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考试成绩达60分及以上的其他人员中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聘用。
(五)公示和聘用
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根据各个岗位进入岗前培训。
六、岗前培训与考核
培训时间7天,岗前培训期间,不享受任何待遇,岗前培训结束后经考核合格,进入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自动离岗。
七、聘任期间的待遇
(一)工资待遇
1.试用期(2个月),参照《西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奖励基金考核分配方案》发放基本工资1500.00元,不享受绩效工资;新聘用人员有相应岗位工作经验2年以上或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试用一周后能独立完成岗位工作的,经考核合格,当月签订聘约。
2.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参照《西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奖励基金考核分配方案》,持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者与在职职工享受相同待遇,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发放工资待遇;护理、影像、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的医师岗位,发放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同岗同酬参与绩效分配;文秘岗位发放基本工资+工龄工资。
(二)社会保险金
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后,按照国家《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缴纳需缴纳的社会保险,分别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个人自出部分从工资中扣取缴纳,单位部分由单位缴纳。
附件1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7reojaU_VrM7prf6gEA-O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