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
202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公告
根据2020年12月1日发布的《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21年1月4日(星期一)9:00-12:00。
(二)地点: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机关党委(人事处)821办公室(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18号)。
二、递补对象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部分岗位,从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递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三、所需资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
(一)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二)毕业证书(报考岗位要求取得学位的,需携带学位证书),2020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考生“符合毕业条件、毕业证书正在办理中”的证明。
(三)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书(如已通过考试或评审还未拿到证书的,提供通过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考生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因所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复审不能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诺其真实性,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复审人员严格按照条件审核考生所提供材料,确认材料的真实、准确并复印存档,提出审核意见并登记结果。
(三)对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予以通过,在其准考证原件上加盖复审通过公章。不符合岗位条件的考生,不予通过,并当场说明理由。考生必须凭加盖复审通过公章的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等后续环节,遗失不再补办,也不得参加后续环节,请妥善保管。
(四)复审未通过考生,可在当天对审核材料进行补充。若补充材料证明考生符合岗位条件,则考生可以通过资格复审。逾期招聘单位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则该岗位正常进行递补。
(五)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前14日到过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应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有效的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复审。其他考生应提前登陆微信云南健康码小程序申报注册,并持绿码参加复审。考生在复审其间应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五、纪律要求
(一)考生须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我厅对审核过程中违规人员将作如下处理:
1.招考公告中规定“不得报名”的人员参与报名、考试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处以5年禁考。
2.对个人信息弄虚作假,或伪造、变造、使用假证明、假证书、假照片的,将采取以下措施:
(1)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证明材料不实但未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此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等。
(2)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处以5年禁考。
(二)资格审核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不得以与岗位条件无关的理由给予考生不通过,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省自然资源厅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各项规定,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考生发现招聘工作人员有违反纪律的行为,可以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监督电话:0871-65747319。
未尽事宜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解释。
附件:1.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递补名单.rar
来源:http://dnr.yn.gov.cn/html/2020-12/1003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