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体检相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组织部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曲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号)、《曲靖市2021年事业单位委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现将体检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地点
2021年7月29日上午8:00准时到达招聘单位指定地点集合,再由工作人员带领到招聘单位指定的体检地点进行体检。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费用自理,考生自备现金400元,体检时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交给医院。若需增加体检项目或需进一步复查产生的费用,由考生另行交费。
2.体检对象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和两张近期半寸免冠照片。
3.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
4.体检前忌饮酒,忌食火锅等过分刺激食品,忌服药物。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6.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考生报到时须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7.手机请保持通讯畅通,如有电话变更请及时与曲靖医学高等专科人事处联系。
8.体检当天请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如未按时到达,所造成的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为配合疫情防控需要,体检当天请考生携带并出示当天的云南健康码和行程卡,体检全过程佩戴口罩。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体检由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曲靖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021年7月27日
来源:http://www.qjyz.org/info/1047/276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