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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云南省)招生简章

[日期:2017-06-22] 来源:云南省招考频道

中南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云南省)招生简章

中南大学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继续在云南省进行试点,具体办法如下:

一、招生计划

计划性质为国家任务计划,以追加计划的方式单独公布,不包含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招生计划为90名,其中文史类18名、理工A类52名、理工B类10名、理工C类10名。招生计划见下表:

报考类别 专业名称 学制 招生计划
文史类 汉语言文学 4 5
法学 4 5
劳动与社会保障 4 3
英语 4 5
理工A类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4 5
安全工程 4 5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4 5
冶金工程 4 5
能源与动力工程 4 5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4 5
信息安全 4 5
测绘工程 4 5
精神医学 5 5
地球物理学 4 2
环境工程 4 5
理工B类 护理学 4 10
理工C类 材料科学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4 5
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4 5

注: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有关事项参见中南大学招生在线《中南大学2017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招生简介》。

2.各专业学费:理工C类材料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分别按湘价函[2014]51号、湘发改价费[2015]436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其他专业按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

二、报考条件

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身体条件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且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以下同)达到云南省本科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的理科考生或文科考生,均可报考。

三、报考时间及方式

报考、确认时间为6月24日8:00至6月25日18:00,报考方式采用网上报考,根据考生自愿的原则,凡符合“综合评价录取”报考条件、欲报考“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进行网上报考,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http://www.ynzs.cn)进入工作网报考,并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确认。

文史类、理工A类、理工B类和理工C类不能兼报,兼报考生的报考信息无效。

考生报考时根据我校公布的2017年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登录云南招生考试工作网(http://www.ynzs.cn),通过“自主招生报名”栏目填报志愿,文史类可填报四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理工A类可填报五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理工B类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理工C类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和一个调剂志愿,填报确认以后,不能再进行修改。

四、考核资格确定

考核资格按照文史类、理工A类、理工B类、理工C类等四类分别确定,原则上根据考生报考情况,按照招生计划和参考人数之比为1:2.5的比例,依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的人数、考核资格线(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和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

6月29日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布考核资格线、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名单和相关考核通知。

五、考核时间与地点、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及评价办法

具有考核资格的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考核,考核时间:7月3日,考核地点:云南财经职业学院(昆明市龙泉路408号)。

考核方式为站点式面试。理工C类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英语能力等六个方面,其他各类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公民素质、科学思维、人文素养、人际交往、创新想象、个性特长等六个方面。每个方面对应一个站点的考核内容,每位考生须参加6个站点的考核,每个站点的考核时间为5分钟。

考核评价采用等级制,设A+、A、A-、B+、B、B-、C、D八个等级,A+的权重分值为19分,A的权重分值为18分,A-的权重分值为17分,B+的权重分值为16分,B的权重分值为15分,B-的权重分值为14分,C的权重分值为12分,D的权重分值为10分。各站点考核评价等级折算分值之和为面试考核成绩。

面试考核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不含优惠分)之和构成综合评价成绩。

六、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的综合评价成绩、招生计划和考生的专业志愿,分类确定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确定拟录取资格。拟录取资格人数不超过计划数的1.2倍。

对取得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分类别按招生计划根据综合评价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评价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和英语等成绩的优先顺序。

2.专业确认原则:获得综合评价拟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综合评价成绩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我校面试考核成绩、高考优惠分以及语文、数学、英语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顺序确定专业,无专业志愿级差。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进行调剂录取;对专业志愿不能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将不予录取。

理工C类考生按照规定进校后不能转换专业,其他类别考生进校第一学年学习成绩优秀者,根据《中南大学本科生确认与转换专业实施办法》(中大教字〔2011〕16号)、《中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中大教字〔2014〕4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可按要求申请转换专业。

3.录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由我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凡被确定具有综合评价录取资格的考生,学校将于7月9日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公布综合评价拟录取分数线、拟录取考生名单,并于云南省本科提前批次结束后、国家专项批次录取开始前办理录取手续。被提前批次录取的考生,则不会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则不能录取到其他学校。未被我校综合评价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国家专项批次及以后各批次的录取。

七、监督机制

我校成立了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全面负责综合评价录取工作过程中的监督检查,落实工作纪律与规定,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构建多重监督机制,加强第三方监督。为充分体现综合评价录取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面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学校将从组织方面进行严密设置,实行工作组、专家组和纪检组职能分设、相对独立的原则,且纪检组全程监督。我校将严格执行国务院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工作流程和决策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和信息公开,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防权力寻租,确保综合评价录取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择优”。

八、其它事项

1.6月24日8:00开通报考系统,6月25日18:00关闭报考系统,系统关闭后不再接受报考和信息修改。

2.考生到考核地点报到,报到的时间是7月2日14:00至17:00,报到时需带身份证和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报到当天,考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准考证、熟悉考核场地、参加17:30举行的“考前见面会”。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参加考核的考生,食宿自理。

4.根据属地收费原则,根据湘发改价费[2016]668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参加我校综合评价录取考核的考生需缴考试费200元。

5.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中南大学招生在线”网站,了解综合评价录取相关信息。

九、国家如出台新的政策,我校将执行新的政策。本招生简章由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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