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
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等
后续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现将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等后续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公布
2018年7月14日,学校组织了2018年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现将考生笔试成绩公布(见附件1),若有异议,可以向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电话:0692-3029234 0692-3029235)提交书面申请查疑,受理成绩查疑申请时间为2018年7月16日至7月18日17:00,成绩查疑结果于2018年7月19日反馈。
二、面试工作安排
根据“公告”要求,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见附件1)。
进入面试人员必须于2018年7月21日8:45以前到候考室抽签参加面试(具体安排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抽签的考生一律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一)面试内容及形式
(1)中文系教学岗
中文系教学岗:说课+面试+书法技能测试,满分100分。说课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相关专业领域进行,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考生说课统一使用普通话。书法技能测试由考生根据面试专家要求,现场进行三笔字书写展示(所需毛笔和钢笔由考生自行准备,其他设备道具由中文系提供),时间20分钟。
中文系教学岗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提问回答成绩占面试成绩的20%,书法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中文系教学岗面试总成绩=说课成绩×30%+提问成绩×20%+书法技能测试成绩×50%。
(2)其他教学岗
说课+面试,满分100分。说课由考生自主选择岗位相关专业领域进行,时间20分钟。面试提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功底、教育教学技能、课堂驾驭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等综合素质。参加缅甸语、景颇语、德宏傣语方向教学岗位面试的考生要求使用相应语种进行说课及回答专家提问;其它教学岗位的考生说课统一使用普通话。
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提问回答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
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最后求平均分的方式计算,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总成绩=说课成绩×50%+提问回答成绩×50%。
(3)辅导员岗
根据岗位所需相关技能进行测试,考生根据面试试卷要求作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4)管理和工勤岗
根据岗位所需相关技能进行测试,考生根据面试试卷要求作答。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管理技能、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100分。
根据“公告”要求,本次招聘所有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进行计算。
(一)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执行人社部、卫生部联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
体检时间:2018年7月23日上午;
体检地点:云南省德宏州三师医院;
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最终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本人承担。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考察
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员在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
五、签订劳动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者,由学校通知被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以下材料,办理聘用手续: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同意流(调)动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若是复印件,审查单位应加盖印章并注明材料真实性及材料来源)。
2.签订劳动合同就业人员应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云南省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和《云南省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办理情况登记表》原件。
3.拟聘人员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需相关证书。
4. 拟聘人员应提供经相关部门办理的《就业(创业)证》或《失业证》。
5.拟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党员档案及党员关系需转入学校,拟聘人员应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拟聘人员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以及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执行,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全程进行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相关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公道正派、依法办事。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和招聘资格。
未尽事宜由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92-3029234 0692-3028133
监督电话:0692—3028284
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18年7月16日
附件:
1.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德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18年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面试安排
在线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