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云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加快推进高职(高专)院校分类考试,选拔综合素质高,创新、实践能力强的优秀学生。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顺利实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高职院校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和高等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提高高等职业教育的生源质量和办学水平,为学校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单独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学校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单独招生工作的招生计划、总体部署,确定考试录取原则、录取分数线,指导、组织和协调各工作组具体开展工作。
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副组长:副书记、副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主管招生)
成员:招就处处长、教务处处长、教育技术中心主任、宣传部部长、监察审计处处长、保卫处处长、后勤处处长、相关系(部)主任
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就处,办公室主任由招就处处长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命题组、考务组、招生录取组、信息技术组、安全保卫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纪检监督组九个工作组,具体负责单独招生各项事宜。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计划类型 | 科类 | 专业 代码 | 专业 代号 | 计划数 | 招生对象要求 | 学费 | |
药学 | 高职单招 | 单招文理兼报 | 620301 | 01 | 23 | 50 | 5000元/年 | |
药学 | 高职单招 | 单招三校生兼报 | 620301 | 01 | 24 | 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 | 5000元/年 | |
药学 | 单招建档立卡 | 单招文理兼报 | 620301 | 11 | 2 | 5000元/年 | ||
药学 | 单招建档立卡 | 单招三校生兼报 | 620301 | 11 | 1 | 建议药学类专业报考 | 5000元/年 | |
眼视光技术 | 高职单招 | 单招文理兼报 | 620407 | 02 | 23 | 50 | 5000元/年 | |
眼视光技术 | 高职单招 | 单招三校生兼报 | 620407 | 02 | 24 | 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 | 5000元/年 | |
眼视光技术 | 单招建档立卡 | 单招文理兼报 | 620407 | 12 | 2 | 5000元/年 | ||
眼视光技术 | 单招建档立卡 | 单招三校生兼报 | 620407 | 12 | 1 | 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 | 5000元/年 | |
口腔医学技术 | 高职单招 | 单招文理兼报 | 620405 | 03 | 28 | 60 | 5000元/年 | |
口腔医学技术 | 高职单招 | 单招三校生兼报 | 620405 | 03 | 28 | 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 | 5000元/年 | |
口腔医学技术 | 单招建档立卡 | 单招文理兼报 | 620405 | 13 | 2 | 5000元/年 | ||
口腔医学技术 | 单招建档立卡 | 单招三校生兼报 | 620405 | 13 | 2 | 建议医学类专业报考 | 5000元/年 | |
合计: | 160 |
注:单独招生执行过程中,如生源不足,剩余计划则转入云南省高职批次统招计划。
四、报考条件
通过2019年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三校生应(往)届考生均可报考高职单招。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以云南省招生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入工作网,用高考报名时的用户名和密码通过“普高志愿填报“功能进行报名,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到确认点进行签字确认。
3.报考我校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并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4.经报名确认的考生,于2019年3月1日至7日期间,自行登陆红河卫生职业学院(http://www.hhwzy.cn/),点击进入“招生就业”-“招生就业网”公布考生名单进行核对。明确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考场。核对无误后,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申请免试入学
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申请免试就读高职(专科),严格按照《关于高等职业院校免试招收职业院校技能拔尖中职毕业生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行,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报名时,须向报考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材料。免试资格等相关问题请直接与学校联系。
七、考试方式、时间及地点
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不分文理科,实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1门科目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v方式,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200分,总分420分;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文化素质22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420分。
(一)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量化成绩(220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共11门学科(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及通用技术),每个科目按最好成绩等第进行量化(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量化分数的满分为220分。
未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报名参加高考当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按考试成绩与等第量化为相应的分数。
(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220分)
三校生文化素质考试采取(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综合试卷答题,考试科目及所占分数比例为:语文70分、数学70分、英语40分、政治40分,共计四科,总分220分。
1.考试方式:计算机网络考试。
2.考试大纲:参照《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大纲》。
3.考试时间:2019年3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4.考试地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三)职业综合测评方式(200分)
1.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和三校生应(往)届毕业生的职业技能都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职业综合测评进行,职业综合测评分笔试、面试所占分数比例为:普高面试200分;三校生技能考核60分、面试140分总分200分。
2.测评方式: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职业综合测评的方式进行
3.测评大纲:参照《红河卫生职业学院 2019年单独考试招生考试大纲》、《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普通高中毕业生职业适应性测试大纲》、《红河卫生职业学院三校生职业技能测试考试大纲》。
4.测评时间:2019年3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5.测评要求:根据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按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公布考生面试名单,考生需携带准考证、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
6.测评地点:红河卫生职业学院(详见学校网站公告)
(四)成绩汇总
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总分220分+职业综合测试总分200分=综合成绩总分420分。学校于2018年3月13日前在学校网站向考生公布成绩。
八、招生程序及录取
(一)录取办法
1.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标准。要求五官端正,眼视光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无色弱。建议残疾考生和肝功能不正常及澳抗阳性者慎报医药卫生类专业。
2.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2)在综合成绩相等的情况下,按职业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除技能获奖免试生外,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综合测试缺考任意一科(或考分为零分)均不能被录取。
(二)2019年3月初,被录取考生名单将在红河卫生职业学院(http://www.hhwzy.cn/)“招生就业网”上公示。拟录公示名单中的考生必须进行拟录院校专业确认。
(三)拟录取考生在云南省招考频道进行确认,并到当地县、市、区招办签字确认。未签字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参加单招录取。
确认参加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考试录取;学校及考生必须通过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核实;未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上公示预录名单中的考生,不能参加单招录取,可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或三校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云南省统一考试。
(四)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采取单列计划、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方式进行。
(五)考生可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查询单招预录名单。
(六)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单招院校于2019年7月办理录取手续,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红河卫生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云南省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南延长线)
2.邮编:661199
3.学校网址:http://www.hhwzy.cn/
4.咨询电话:0873-3649578(兼传真);3643417;3653696
5.监督电话:0873-3655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