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學2019年臺灣地區免試生招生簡章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的通知》(教港澳臺廳函〔2019〕6號)文件精神,為做好雲南大學2019年依據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以下簡稱學測)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工作,特制定本簡章。
一、報名條件
1.具有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及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
2.參加2019年台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且在語文、數學、英文考試科目中任意一科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的臺灣高中畢業生。
二、招生專業及名額
2019年招生名額視具體報名情況而定。
申請者可在公佈的招生專業目錄中選擇兩個專業填報志願,招生專業目錄詳見《雲南大學2019年免試招收臺灣學生本科專業目錄表》。
三、報名時間
自公佈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
四、申請方式
1.下載並按要求填寫《雲南大學2019年免試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申請表》;
2.附上以下相關材料:
(1)臺灣居民居住證或《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複印件;
(2)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
(3)學測成績單複印件(含報名序號或准考證號)(須蓋所在中學教務部門公章);
(3)獲獎證書或有關申請者經歷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複印件。
請將中學簽字蓋章的申請表及上述報名材料裝訂成冊,並郵寄至我校,具體要求如下:
收件單位:雲南大學教務處招生辦公室;
收件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呈貢大學城雲南大學呈貢校區明遠樓211室;
郵政編碼:650500;
電話:+86871-65939873;
紙質材料收件截止日期:2019年4月30日(以我校收件日郵戳為准);
請在信封顯著位置注明“臺灣學生免試申請”字樣,申請材料一律不退還。
五、錄取原則
考生提供的學測成績將報送教育部考試中心進行核對確認,我校將根據教育部考試中心反饋的經核對確認的學測成績,結合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擇優錄取。預錄取的臺灣免試生名單將報送普通高等學校聯合招收華僑港澳臺學生辦公室(簡稱聯招辦)審核,審核合格後由聯招辦辦理相關錄取手續。我校將於2019年7月底向辦理完錄取手續的考生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
六、入學與體檢
新生持學校發放的《錄取通知書》報到,入學報到時間及相關要求以《錄取通知書》上的規定為准。新生入學後,由學校組織體檢,身體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其入學資格;屬專業受限者,可以商轉其它專業。
七、收費標準
臺灣免試生的學費、雜費、住宿費與內地學生相同,學費標準見《雲南大學2019年免試招收臺灣學生本科專業目錄表》,住宿費標準為1200元/學年(人民幣)。學生原則上與內地學生同住。臺灣免試生在校學習期間往返臺灣和雲南的旅費及醫療保險費用自理。
八、畢業證書
符合畢業條件者,頒發“雲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頒發學士學位證書。
聯繫電話:(0871)65939873 ,65033819
(0871)65031112(傳真)
通訊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呈貢大學城雲南大學呈貢校區明遠樓211室;
郵政編碼:650500
雲南大學招生網:http://www.zsb.ynu.edu.cn
雲南大學主頁:http://www.ynu.edu.cn
九、本簡章由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雲南大學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