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师范学院2019年招聘编外特聘教师公告
根据《玉溪师范学院编外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玉师院〔2014〕68号),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聘专职辅导员8名、专职心理咨询师1名、教师资格证国考中心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岗位需要,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国内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育背景,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专职辅导员岗位必须是中共党员,专业不限;有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专职心理咨询师岗位,学科门类要求: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心理咨询与教育、心理咨询、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具有全国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六)教师资格证国考中心工作人员岗位,学科门类要求:教育学(不含体育类专业)、管理学;
(七)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具有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沟通、计算机运用、语言表达和文字处理等能力。
三、招聘岗位
管理岗(特聘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咨询师、教师资格证国考中心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4日—2019年9月11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
(1)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心理咨询师报名方式分为现场报名和电子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①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108室;
②电子邮件报名邮箱地址:yhy@yxnu.edu.cn。
(2)教师资格证国考中心工作人员报名方式为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邮箱地址:qisuhong@yxnu.edu.cn。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请在邮件的主题中注明毕业院校、姓名、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报名邮件名称格式如下:XX大学+李某某硕士、博士+辅导员岗位或心理咨询师岗位),如实填写《玉溪师范学院2019年编外特聘教师招聘报名表》、《玉溪师范学院2019年编外特聘教师信息采集表》并以附件形式发送;
(2)考生未填写《玉溪师范学院2019年编外特聘教师招聘报名表》、《玉溪师范学院2019年编外特聘教师信息采集表》的求职邮件学校不予受理。若考生未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所需材料
①考生应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扫描件;
②考生获得的社会认证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以及代表性论著等相关证明;
③有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有效证明;
④报考专职辅导员的考生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材料。
(4)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心理咨询师岗位的报名资格初审由学工部负责,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实,并根据招聘岗位、招聘条件、招聘人数以及招聘公告的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人员名单;教师资格证国考中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初审的相应工作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初审通过后,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复审。通过复审的考生名单将在玉溪师范学院校园网主页( http://www.yxnu.net/)上进行公示。
(三)考核及确定拟聘人员
1.开考比例
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到人数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或递减该岗位招聘人数。对少数急需的招聘岗位,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
2.考核方式及内容
①专职辅导员和心理咨询师岗位的考核由学工部负责,教师资格证国考中心工作人员岗位的考核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
②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成绩均以百分制计分。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与岗位相关知识。笔试考核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面试考核内容为演讲、抽题回答和现场提问等。
③笔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进入下一阶段考核,70分及以上者根据考核成绩高低顺序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达不到比例条件的,报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是否进入面试考核。
3.考核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成绩按四舍五入后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
4.考核时间、地点
到校考核时间拟定在2019年9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我校校园网上另行通知。
(四)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学校人事处对考生的考核总成绩进行审核,并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与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若考核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拟聘用人选范围。
(六)考察
由学校对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掌握拟聘用人员的现实情况,并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七)组织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体检,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2次后仍不合格时,递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体检须在三甲医院进行,拟聘用人员对首次体检结果如有异议,可于学校获得本人体检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申请进行复检,复检申请经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批准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到指定医院完成复检。考生只能申请进行一次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结论。
(八)公示
由学校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的拟聘用人选,经学校研究确定后,聘用人员名单在我校校园网上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考生,不予聘用。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
(九)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考察、体检合格者,与岗位所属部门签订《玉溪师范学院特聘专任教师协议》。签订协议后,学校按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云南省劳动合同书》,聘期4年。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当录用人员放弃签约时,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可与后续名次的考生签约。聘期满后双方签订的合同自行解除。双方愿意续签合同的,由本人提出续聘申请、用工部门领导签署意见,于期满前一个月报学校,经学校同意后办理续聘手续。
五、相关待遇
按《玉溪师范学院特聘专任教师管理办法(暂行)》(玉师院〔2017〕71号)中相关工资标准执行。
六、其它事项说明
(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需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二)考生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有不符或弄虚作假者,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由玉溪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学工部、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四)公开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专职辅导员和专职心理咨询师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77-2055248(学工部杨老师)
教师资格证国考中心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工作咨询电话:15887896868(教师教育学院漆老师)
特聘教师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77-2058862(纪委监审处)
玉溪师范学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4号
附件:
玉溪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
2019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