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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日期:2020-07-19] 来源:玉溪师范学院网站

玉溪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玉溪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pdf

玉溪师范学院2020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报名表.doc

玉溪师范学院 2020 年第二学士学位 招生简章

玉溪师范学院坐落于滇中著名的“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聂耳的故 乡玉溪市,学校占地面积 1041 亩,是云南省距离省会城市最近的地方院校。学 校先后荣获“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全国高校美育工 作先进单位”“云南省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 13 年 获得云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2007 年学校通过教育部 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7 年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2019 年成为云 南省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示范院校建设单位。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复合型人才的需求, 为高校毕业生创 造更多再学习机会,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学校决定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 招生和培养工作。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名称 学科门类/专业类 学位授予门类 学制 招生计划
汉语言文学 文学/中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二年 50

 

思想政治教育 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法学 二年 50

 

泰语 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类 文学 二年 50

 

物理学 理学/物理学类 理学 二年 50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 化 工学/电气类 工学 二年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工学/计算机类 工学 二年 50

 

音乐学 艺术学/音乐与舞蹈学类 艺术学 二年 50

 

注:分专业计划数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下达数为准。学费标准参照相应本科专业执行。

二、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1.我校第二学士学位招收云南省内当年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以及近三年云南省内普通高校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目前未就业的往届生。

2. 考生可报考与原本科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或与 原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门类、但不属于同一本科专业类的第二学士学位专业。(具体专业所属的学科门类、本科专业类可登录教育部网站 www.moe.gov.cn, 搜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2020 版”进行查询。)

3. 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 策。

4. 身体健康,符合专业录取的要求。体检标准参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 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云南省教师资格体检要求等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考核程序

1.报名

考生登录玉溪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b.yxnu.edu.cn)下载第二学 士学位报名表,于 2020 年 7 月 18 日—2020 年 7 月 24 日按照要求将第二学士 学位报名表(扫描为 PDF 文件)、学历证书扫描件、学位证书扫描件、身份证扫 描件(正反面)打包后,以‘姓名+报名表’命名,发送至邮箱 zsb@yxnu.edu.cn。 每名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

2、资格审核与专业综合面试

(1) 学校招生办公室于报名结束后 1 周内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符 合条件的考生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予以公示。

(2)公示期结束后,各专业组成专家组进行专业综合面试(专业综合面试 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1.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专业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择优录取;

2.拟录取名单在玉溪师范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学校报云南省 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入学、收费和奖助学制度

1. 已录取学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 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因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开学前 向学校请假。未请假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放 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 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所有学生进 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 时须遵守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3. 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按相应本科专业执行。 六、学籍管理

1.第二学士学位学制为两年,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

2.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 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 方案和教学计划。

3.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 法颁发。毕业证书上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 明确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

4.凡在修业年限内,修完规定课程,达到毕业和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颁发 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 度,发结业证书。对退学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七、毕业

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八、组织领导与监督机制

1.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确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实施方案,学校招生办公 室负责具体招生录取工作。

2.招生工作受学校纪检处监督,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 公平、公正。

3.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报名考试,如有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 关材料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入学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4.其他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 134 号玉溪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653100 咨询电话:0877-2057041

纪检监察电话:0877-2058862

电子信箱:zsb@yx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yx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b.yxnu.edu.cn/

来源:http://zb.yxnu.edu.cn/html/2020/zszch_0717/2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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