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和《云南省2022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公务员专项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我州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普通选调生、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面试工作即将开展,为确保整个面试及后续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工作安排
楚雄州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由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
参加面试的考生为:
1.报考州、县(市)、乡镇职位(含普通选调生)已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
2.报考人员身份为村(社区)干部的,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每个职位排名不超过拟录用人数2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一)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合格后,州级招考单位、各县(市)委组织部发放《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2022年7月30日。
面试地点:楚雄紫溪中学。
(三)面试考生必须出具的证件及材料
参加面试的考生必须出具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请考生于7月30日上午7:10前到达楚雄紫溪中学面试考点,进入考点大门时,必须出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以上材料可在手机上出示,也可彩色打印交防疫人员),测量体温,经查验合格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无法按防疫要求提供以上材料的,不能进入面试考点大门,责任自负。考生进入面试考点大门后,请在楚雄紫溪中学励志楼前查看与本人报考职位代码相对应的候考室对应进入,请于7:5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未带齐上述证件材料或迟到20分钟及以上(8:10及以后)到达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方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1.普通选调生、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县(市)环境监察大队、定向村(社区)干部、楚雄市和武定县招录的职位面试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2.其它公开招考的普通公务员职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考官组成
面试考官从全州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中临时抽取,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采取考官、考生双抽签的办法,现场抽签确定考场。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3位。
(七)面试结果公布
1.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式的:每组考生面试结束后,该组考生退出考场到考生休息室等候,待下一组考生面试结束后进入考场,在监督员、考官、考生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宣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和综合成绩通知。
2.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的:每个考生面试结束后,在监督员、考官、考生同时在场的情况下,当场评分、当场计分、当场公布面试成绩和发放面试成绩通知。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集中该职位所有面试人员宣布综合成绩,发放综合成绩通知。
(八)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九)面试结果公告
面试结果将于整个面试工作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cxz.gov.cn/zwzt/cxzgwyzl.htm)上公告。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二、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职位排名和职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由招录单位认真核实是否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的情形(详见《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具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情形的人员优先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然后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州级招录单位或县(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实施顺序为先体检、后考察,按下列要求进行。
(一)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前须开展对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的吸毒筛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用。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体检的人员请于2022年8月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综合成绩通知书、近期免冠证件照片一张(1寸)到指定地点领取《体检通知书》。报考我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统一到州公安局领取;报考我州县(市)环境监察大队职位的,统一到州生态环境局领取;报考我州定向村(社区)干部职位的,统一到州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领取;报考县(市)、乡镇(含普通选调生)职位的,到所属县(市)委组织部领取。
全州体检工作于2022年8月3日前完成。
(二)考察
考察工作按《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
全州考察工作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
(三)大职位选岗
设置大职位招考需要选岗的,由各县(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并签字确认,职位选定后不得变更。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选岗。
全州大职位选岗工作于2022年8月10日前完成。
三、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同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录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办理录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
录用手续于2022年8月20日前办理完成。
录用通知下发后,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材料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重要提示
(一)请各位考生认真及时阅读公告、面试考生须知及所有相关文件,知晓政策规定及安排,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考试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面试等后续工作开展期间,严格按照楚雄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考生近期注意做好7天自我健康监测管理,避免到人员密集场所、避免与外来人员接触、避免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尤其应避免到省内边境县市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面试前3天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云南健康码”状态。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在进入楚雄紫溪中学考点前,必须出示面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测量体温,经查验合格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或不能按规定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异常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专业人员作进一步检查,检查通过者进入考点,未通过者不得进入考点。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三)楚雄州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及后续相关工作,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同上)、楚雄先锋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告。楚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不组织、不参与、不委托、不指定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和面试相关材料,其他假借楚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名义的网站及媒体发布的关于楚雄州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关信息与楚雄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请考生注意辨别。
(四)请考生保持报名时填报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考生本人未关注公告或电话联系不上,导致无法接收到参加面试通知、体检通知等重要考试信息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楚雄州各县(市)委组织部及州级招录单位联系电话:
楚雄市委组织部0878—3123259
禄丰市委组织部0878—4122879
双柏县委组织部0878—7712178
牟定县委组织部0878—5211577
南华县委组织部0878—7222350
姚安县委组织部0878—5723566
大姚县委组织部0878—6200728
永仁县委组织部0878—6716115
元谋县委组织部0878—8226396
武定县委组织部0878—8838921
楚雄州公安局0878—3153110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0878—3020060
附:面试考生须知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2022年7月25日
面试考生须知
1.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有效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于7月30日上午7:10前到达楚雄紫溪中学面试考点,除考生外,所有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楚雄紫溪中学大门。考生要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进入考点大门时,必须出示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云南健康码”绿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以上材料可在手机上显示,也可彩色打印交防疫人员),测量体温,经查验合格且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云南健康码”或“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或不能按防疫要求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大门,责任自负;异常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由专业人员作进一步检查,检查通过者进入面试考点,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面试考点。对瞒报、谎报人员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2.考生进入考点大门后,请先主动将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以外的所有物品交物品保管处后,再进入候考室。面试结束后经许可离开考点时,到物品保管处取回所寄存物品。
3.请考生在楚雄紫溪中学励志楼前查看与本人报考职位代码相对应的候考室对应进入,请于7:50前进入指定候考室,未带齐上述证件材料或迟到20分钟及以上(8:10及以后)到达指定候考室的,取消面试资格。
4.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进入候考室前,将对考生进行安检,除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单位审定盖章的笔试准考证(定向招录的村、社区干部笔试准考证无需盖章)外,一律不准将任何物品带入候考室;严禁与候考室外的人员交谈、接触;严禁用手机或其他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5.考生按招考职位分别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由考生本人在《面试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未轮到面试的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不得随意离开;经同意可暂时离开候考室的,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未经候考室工作人员同意随意离开候考室或不服从工作人员劝阻和管理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6.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应自觉服从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面试时只准报本人的抽签编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涉及本人身份的信息,违者考官将会在面试成绩中酌情扣分。
7.面试总分为100分,参加面试人数与招录人数比达到或高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2:1的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线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等后续环节。
8.考生的面试成绩、综合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楚雄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xz.gov.cn/zwzt/cxzgwyzl.htm)向社会公告,请考生注意查询。
9.面试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处理。
来源:http://www.cxz.gov.cn/info/1773/437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