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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楚雄州检察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公告

[日期:2023-04-27] 来源:楚雄州人民检察院网站

楚雄州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官助理职位)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楚雄州检察系统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检察官助理)资格复审等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对象

报考楚雄州检察系统检察官助理职位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楚雄州人民检察院6楼613室(楚雄市茶花大道楚雄州人民检察院)。

四、资格复审内容及要求

(一)资格复审工作严格按照《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笔试准考证(2份)、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或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2份)、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近期免冠半寸照片(2张)、报考职位所需求的其他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限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1、2022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3年1月底以前。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的2023年毕业生,可持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的审验放在考察阶段。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证明。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

五、其他

(一)相关信息将发布在楚雄州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

(http://www.chuxiong.jcy.gov.cn/)。

(二)资格复审及后续工作期间,可能会通过拨打考生报名期间预留电话、发送短信等方式告知考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如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878--3379529。

楚雄彝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6日

来源:http://www.chuxiong.jcy.gov.cn/cjgg/202304/t20230426_411475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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