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事项通知
各位报考人员:
2018年度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已经发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考公告
招考公告等事项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可登录官方网站下载招考公告、招考简章、政策解答、专业目录等资料阅读学习,熟悉招考政策、掌握报名方法技巧。由于招考简章的表格较宽,建议采用冻结表格的方法阅读较为方便,也可根据需要调整打印表格后阅读。整个公务员考录工作过程都对报考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一定的计算机网络知识要求,如果操作计算机网络有难度,可请熟悉计算机网络的人员帮助指导。
二、报名网址
本次考试的官方网站是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可完成查询、注册、报名等事宜;网站在报名期间还会适时公布各岗位的报名人数等情况,可登录网站下载查看各岗位的报名人数,对报名有帮助;网站里面有“考试论坛”,报考人员还可与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的论坛管理员咨询考录政策。
三、生源或户籍
生源和户籍只需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即可。如果报考“生源或户籍要求”为“招考单位所在州(市)”或“招考单位所在县(市、区)”的我市岗位,必须在下列规定时间内生源或户籍符合岗位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 按户口报考:户口在2018年3月14日前落户在居民(含农村居民、城镇居民)家庭户且2018年3月14日在户口册的报考人员。
普洱市居民因到市外服兵役户口迁出普洱市服役期满后未迁回的(不论多少年),报考时视为普洱市户籍。
驻普部队现役军人的配偶、子女,户口在2018年3月14日前落户在驻普部队集体户且2018年3月14日在册的。
(二)按生源报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19号)第七条“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免收服务费用。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和档案管理机构将其在校户口及档案迁回其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规定,普洱市生源或户籍的人员因参加中考或高考被录取到市外大中专学校就学户口迁出普洱市毕业后未迁回的(不论多少年,含到市外借读高中考入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考时视为普洱市生源。
如资格复审时复审单位提出无法辨别报考人员生源或户籍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县(区)级及以上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生源或户籍有效证明。
(三)普洱市外生源或户籍的人员到普洱市大中专学校就学,户口迁入落户在居民集体户的,如不符合上述(一)、(二)项的规定,不得视为普洱生源或户籍。
四、凭资格证和职称证报考的问题
人工审核审核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当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答》等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报名时除注明相关资格证或职称证外,还必须注明报考毕业证的专业名称,以便审核时测查与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性。报考人员需认真分析、综合权衡,避免错失报考机会。
五、同意报考证明的问题
按照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不能兼职的规定,已签署用工合同且仍在合同期内的拟录用人员,必须在录用考察结束后、报批录用手续前将解除合同协议原件提交招录单位。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报考人员应关注考试录用公务员时间安排,与用工单位签订有用工合同的,资格复审时能够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且已与用工单位协商一致,如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后用工单位同意解除用工合同的,应当准确把握好与用工单位解除用工合同的时机,不必急于与用人单位解除用工合同,如果最终没有被录用,可以在原工作单位继续工作。
六、把握机遇 理性备考
(一)要理智备考。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明确规定本次考试各级组织或人社部门不准举办、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笔试和面试培训班、辅导班,不准销售、也不准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销售任何教材;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培训班、辅导班、包过班等各类培训班,均属于培训机构或个人的行为。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要认真备考。应将精力放在提升自身综合素质、增强竞争力上,认真做好备考工作。短期突击培训,不可能从根本上提高自身能力,还可能造成经济等方面的损失。
(三)要诚信备考。报考人员要认真履行注册报名时作出的承诺,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将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考试违纪违规行为,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点击此处可直接链接到云南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题信息网:http://gwyks.ynhrss.gov.cn。
普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