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户口发生迁移问题的解答
按照《云南省2019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十八条“户口发生迁移的人员是否属符合此项要求,请咨询报考岗位所在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现统一解答如下:
一、户口发生迁移的报考人员在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西双版纳州岗位时须是西双版纳州户籍人员;
二、因考入我州院校而迁移户口的,视为不符合西双版纳州岗位“生源或户籍要求”栏目是“招考单位所在州(市)”的报考条件;
三、因考入州外大中专院校发生迁移户籍的原西双版纳州户籍的,可按西双版纳州“生源地”报考。
咨询电话:0691-2123744
西双版纳州公务员局
2019年3月11日